发布日期:2014-08-12 |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| 文字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1、事先预约会谈时间
咨询前请提前一至两天打预约电话与咨询师预约咨询时间.与咨询师协商彼此适合的时间进行咨询,可以避免浪费您的时间。
2、请您准时赴约
和咨询师约好会谈时间后准时赴约,不仅是对咨询师尊重的表现,也是您认真对待自己及自己的问题的标志。这也是咨询师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,有时,甚至可以预估您最后可能取得的效果。
另外,因为心理咨询是以“租用时间”的方式提供服务的,即使您迟到,咨询师也将要求您按照约定的时间付费,不会轻易延长,您的迟到将给您带来诸多损失。当然,也不必到得太早,即使您提前到达,会谈也仍将在约定的时间开始。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10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。
3、首次会谈
首次会谈没有特殊要求,也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,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。心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会谈中,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(我们重视的是真实性而不是全部性),您可以做必要的隐瞒,比如,您可以使用化名、您可以隐瞒其他当事人的名字、您可以隐瞒自己的工作单位。咨询师会尊重您的隐私权。但您尽量不要做不必要的虚假陈述,比如,修改事情的真实经过、修改问题的客观性、修改自己与其他当事人的真实感受,等等,否则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问题做出判断。
首次会谈,咨询师通常会先做一个结构化的工作——咨询师要讲清楚保密原则及其局限性,要对心理咨询的性质、工作方式以及咨询的流程等有关事宜向来访者做一下介绍,让来访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个比较清楚的了解。
咨询师将对您的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,这些判断包括诊断、严重性的初步评估、咨询的大致效果等。然后,咨询师将同您一起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:
1)您是否打算接受心理咨询?
2)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3)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(通常的咨询频度在每周1-2次,每次60分钟);
4)什么时间进行咨询?
5)关于咨询费用
6)付费方式;
7)关于失约、迟到、意外、请假等情况的处理。
5、通过上述的评估、判断与协商,就形成了咨询师与咨客之间的一个咨询“协议”或者“合同”。这种协议或合同,通常是无形的,但是有效的,要求咨询师和咨客共同认真遵守。一旦协议形成,将意味着咨询师将陪同来访者一起走过他对于自我探索、自我发现、自我成长、自我超越的心理历程。